化工实验教学中心由学校统一投资建设,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实验中心实行岗位聘任,由主任、副主任、专职实验主讲教师、兼职实验指导教师和专职实验室技术人员组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培养大化工创新人才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队伍。实验中心主任主持教学实验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实验中心建设目标和规划、建设经费(包括教学专项经费)申请以及建设过程的组织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验教学过程的组织协调、实验教学资源的统筹调配、实验的教学改革等。仪器设备由中心规划购置和安排使用,中心开放运行,资源共享,为避免重复建设,大型仪器与工程中心、研究所(室)共享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不仅面向学生进行课内外教学和开放,同时面向教师开放,部分实验教学资源还为社会开放,如为太原其它院校开设化工原理实验课、化工专业实验及技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