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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实验室开放为开放时间、内容、范围、对学生的覆盖面等,并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实验室原则上只对本科生进行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学生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三、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工程意识和科研能力。

四、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应主要采取教师提供实验项目让学生选择内容和时间的形式进行开放,同时要接纳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协会);实习基地、专业实验室主要采取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或支持学生自立科研课题等形式进行开放。

五、 实验室开放面向全校本科生,应采取多种多样的开放,保障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的开放。

1、 时间开放可以分为:

1)全天开放;

2)阶段性开放;

3)预约开放;

4)其他。

2、 内容开放可以分为:

1)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

2)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

3)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4)学生自立科研课题的实验;

5)学生参加有关竞赛的实验(实践)训练;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实验;

7)有偿服务。

六、 实验室开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主管教学的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与各学院协调组织。各学院直接领导本院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的工作,各实验室负责具体开放。学院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应重视利用现代化手段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七、 各学院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实验室特点制订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八、各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九、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十、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向实验室登记、备案。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实验报告,实验室做好成果收集工作,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报学院汇总,形成学院的总结报告。

十二、 学生完成的开放实验项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可获得创新学分。

十三、 鼓励、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学校根据开放实验的类型、学时、学生人数等,对指导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核定工作量和津贴,具体参照学校相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