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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关于晚10点半后停止实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各实验室和课题组:

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经中心研究决定,每晚10点半以后,本中心的各项教学(包括学生实验课、毕业设计实验)、科研实验一律停止。并坚决杜绝通宵实验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晚10点半后,中心将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如确有实验需要,请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实验时间、理由、安全措施、责任人,由中心主任签字方可进行。

化工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13.4.17